《天津日报》 2022年10月21日

  孙佑海

  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十一个坚持”中,“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创新,对我们全面落实“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方针,协调推进新时代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工作,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

  所谓国内法治,是指一个国家进行内部治理所需要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所谓涉外法治,是指一个国家进行具有涉外因素的法治建设,包括具有涉外因素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涉外法治不等同于国际法治,但与国际法治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一定意义上是连接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的桥梁。所谓统筹,是指统一全面地筹划或进行统筹安排,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统筹兼顾,而不能只顾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因此,“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就是要求在落实“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方针时,要将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统一、全面地进行筹划,进行统筹安排,将两者兼顾起来。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当前,世界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格局正经历深刻调整,国际形势错综复杂、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肆虐,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正在紧锣密鼓地对我国进行全面“打压”、“封堵”和“脱钩”。在此形势下,我国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就必须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国际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规则、法律之争。我们必须加强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做好国内法治工作的同时,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涉外法治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涉外法律规范体系。一是要服务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进一步完善重要的涉外法律法规,着重完善对外贸易和投资领域的法律制度,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国家技术安全清单管理、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同时加强对外商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二是要抓紧进行阻断立法、反干预防渗透立法,健全现行法律域外适用的标准和程序,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三是要制定与《反外国制裁法》《出口管制法》《外商投资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使得该三部法律的原则和制度进一步细化,以完善配套机制,丰富应对挑战、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法律工具箱。

  二、进一步扩大中国法的域外适用空间。一是要正确处理国内法、国际法与涉外法律法规间的关系,在尊重国际基本法律准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中国法在解决涉外法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掌握国际法律斗争的主动权。二是要依法加大对跨境腐败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构建反腐败涉外法治体系,善于运用国际规则反制“打压”。三是要不断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双边或多边的法律交流合作,建立全球性的法律服务网络和体系,为对外合作提供国内法与国际法有机结合的法治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一是要将培养合格的涉外法治人才置于重要的战略地位,长期坚持,久久为功,为国家源源不断地培养能够服务国家战略、维护国家利益、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二是要以系统思维优化我国涉外法治相关学科体系,在课程设置、教材建设、教师资源、教学方法、实践实习等方面进行合理安排。三是要强化法律实践教育,建立高校与涉外政府部门、涉外司法机关、涉外企业、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等实务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企业合规能力。一是要注重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把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做得更有成效。二是要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选拔、聘用、激励机制,建设政治过硬、业务专精、外语娴熟、经验丰富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三是要完善“走出去”“引进来”相关政策,试点引进全球有影响力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参与我国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同时积极推动我国法律服务机构“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四是要认真抓好“走出去”企业的合规建设,健全廉洁合规制度,明确企业预防腐败的责任,完善会计、内控、审计等内部治理制度,提高抗击涉外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体制机制。一是要加强党对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统一领导。加强党中央对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统一领导。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在本地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二是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工作机制。具体包括涉外立法工作机制、涉外执法和司法工作机制、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机制。三是要完善涉外执法和司法程序,建立统一的涉外执法和司法程序规则和工作指引。四是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与域外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信息共享、联合行动,积极与相关国家签署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等,完善相关国际规则体系。

  涉外法治在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之间发挥着桥梁纽带的作用,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我国坚持不懈地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并积极参与建设国际法治,一定能够更好地维护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为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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